2016-2017年江苏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及流程)(二)

发布时间:2016-10-15 21:42: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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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计委要求,逐步实现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全覆盖。统筹地区内县级医院要全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省市级联网医院要以专科(专病)诊疗中心、临床重点专科为重点开展按病种收付费试点,除已开展按病种收付费的20类重大疾病外,专科(专病)诊疗中心不得少于1种,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不得少于2种,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不得少于3种。各级医疗机构按病种收付费结算的病例数要占该病种出院结算病例的80%以上,并逐步实现全覆盖。

  卫计委还要求提高按病种收付费实际补偿水平,除了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实际保障水平确保达到70%左右,其他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县级应达70%左右,市级应达60%左右,省级应达55%左右。实施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符合大病保险政策的,再按新农合大病保险规定给予补偿。

  那么,相比之前,这次“大病保险”新政将给我们带来哪些实际的变化呢?

  解读一 大病界定:从看病情到按费用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这次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

  这意味着,根据发生医疗费用的高低程度来界定“大病”的标准,相对以病情定义“大病”,覆盖面更广,受益人群更多,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保险支付比例,将有效发挥医疗保障体系的托底功能。

  解读二 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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