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佛山参战人员优抚政策,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发布时间:2016-10-11 09:06: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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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战退役人员是指曾在军队服役并参加过作战的退役人员。《2016年佛山参战人员优抚政策,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年佛山参战沈阳人员优抚政策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综合运用现有政策做好参战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解困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和《关于做好参战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的补充通知》(下称“补充通知”),将通过综合运用现有政策,从就业、住房、医疗、生活等方面帮助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解决好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问题。

  每个节日发放不低于200元慰问金

  通知中明确,每年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将由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安排对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及现役军人家属开展慰问活动,每个节日发放慰问金不低于200元。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承担,具体承担比例为:一板块由县级全额承担;二板块市级补助50%,县级承担50%;三板块市级补助80%,县级承担20%。

  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对退伍军人进行安置,是每年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佛山,退伍老兵都能得到哪些安置举措?7月28日,佛山市民政局安置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退伍老兵创业,最高可以获得20万元政府补助。

  据佛山市民政局安置科相关负责人回复,目前,佛山全市五区均已实现安置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结合本区实际,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佛山市政府也每年发文,明确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具体安排到区或下辖镇(街道)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雇用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的正式员工三类职位。

  而在经费支持上,为帮助退役士兵解决创业资金筹集难的问题,佛山市政府出台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细化创业扶持政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达20万元。

  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十条意见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大对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创业的帮扶力度

  (一)复员退伍军人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均可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市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对符合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核实一个、保障一个、不留死角”的要求,通过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帮助就业,实现全省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全部清零。

  (二)对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规定,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优先为其提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对复员退伍军人创办的微型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优先享受“3个15万元”扶持政策。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且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给予3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复员退伍军人,除经营需前置审批的外,实行先照后证,及时办理。

  (四)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国家明文规定禁止的行业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当年新增岗位中,招用复员退伍军人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以及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明文规定禁止的行业外)的复员退伍军人,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税〔2014〕25号)有关规定的,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

  (五)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中的农村籍“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扶贫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招工-培训-就业等方式,引导和补助各类企业招收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家庭成员,增加工资性收入。

  (六)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领办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的,降低申报门槛,并由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资金扶持。

  二、鼓励支持复员退伍军人参加职业培训

  (七)积极鼓励和支持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创业培训优先安排复员退伍军人,“春潮行动”计划优先安排农村籍复员退伍军人,技能提升培训优先安排困难企业复员退伍军人,并全部实行免费培训。

  (八)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且符合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条件的,由农业部门、扶贫部门优先纳入农民技能培训,并实行免费培训;对有发展种养殖业意愿且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由扶贫部门将其列为扶贫项目实施重点帮扶对象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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