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医疗救助金申请流程及补助对象

发布时间:2016-08-22 22:19:1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长春医疗救助金申请流程及补助对象》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8-22 22:19:1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本文《2016年长春医疗救助金申请流程及补助对象》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收集整理。本文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救助范围

  据悉,根据《办法(试行)》,医疗救助对象为持有长春市城区及开发区户籍或居住证的城乡困难群众,分为重点救助对象和一般救助对象。

  重点救助对象包括:1. 第一类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即经区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乡孤儿。2. 第二类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

  一般救助对象包括:1. 第三类救助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2. 第四类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因病致贫家庭,是指家庭年收入扣除当年度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后,人均额度不高于本市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折合成年度计算);且财产情况符合本市城乡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条件的家庭。

  

  长春市医疗救助方式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基本医疗救助,分为基本医疗住院救助和基本医疗门诊救助。二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分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特殊疾病救助和大病门诊救助。

  基本医疗救助

  基本医疗住院救助。重点救助对象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年度累计不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低者确定,下同)的,给予基本医疗住院救助。基本医疗住院救助标准:(1)第一类对象,封顶线内全额救助。(2)第二类对象,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15%(含)以下部分按30%比例救助,大病保险起付线15%—40%(含)部分按50%比例救助,大病保险起付线40%以上部分按70%比例救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