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医疗救助金申请流程及补助对象

发布时间:2016-08-20 23:01:0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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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正式出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在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几经修改,确定了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5类人群。同时,首次将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尿毒症(肾透析)、苯丙酮尿症、血友病以及器官移植后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或其他只需门诊治疗但费用较大的病种,纳入救助范围。

  救助对象主要包括5类人群

  据介绍,《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出台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医疗救助体系,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可以享受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有5类,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者、享受40%救济对象。此外,还包括经市、县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社会需救助对象以及因病返贫户(因病返贫户仅享受临时医疗救助)。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疗救助: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安全事故等应由对方承担的医疗费用;因镶牙、整容、矫形、配镜、保健等发生的费用;因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的费用;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相关的医疗费用;太原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的情形。

  救助对象患常见病可享门诊救助或住院救助

  

  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患常见病在医院门诊、住院治疗的费用,扣除享受医疗单位的减免、社会互助、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以及各种商业保险赔付金等费用之后,可以享受门诊救助或住院救助。

  医疗救助对象患慢性病需长期院外治疗或药物维持的救助对象以及特殊病种患者,可享受门诊救助。通过发放医疗救助卡、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定点药店购药等形式给予定期定额救助。不同情况的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成年人、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及慢性病需长期院外治疗和药物维持的救助对象等)定期给予不等额救助。

  对于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县级医疗救助机构指定的定点医院住院,按当年个人负担住院费的100%给予救助。

  对于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者、享受40%救济对象,在县级医疗救助机构指定的定点医院住院,扣除各项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后,按照住院票据个人承担部分不低于60%给予救助。其中,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20类大病不受定点医院的限定,可适当提高救助比例。

  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者、享受40%救济对象在县级医疗救助机构非指定的定点医院住院,扣除各项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后,按照住院票据个人承担部分不低于50%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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