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政府强拆败诉 河南濮阳政府强拆3次败诉还不执行被批“行政违法大全”

发布时间:2016-06-20 16:02:4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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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商户集资建设起来的市场,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原址开发的高档小区已经有人入住。河南省濮阳市中原市场及劳动市场的多位业主认为濮阳市政府拆迁违法,于2014年将其告上法庭,濮阳市政府在三宗诉讼中均被判败诉。

  在这三宗诉讼中,法院确认濮阳市政府违法强拆,并判决撤销濮阳市政府的《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决定》。濮阳市政府在其强拆过程中的种种违法行为,被律师批为“行政违法大全”。

被诉违法拆迁的濮阳市人民政府。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图

  被诉违法拆迁的濮阳市人民政府。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图

被强拆商户刘明星四次起诉濮阳市政府,三次胜诉,一次驳回,正在二审中。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图

  被强拆商户刘明星四次起诉濮阳市政府,三次胜诉,一次驳回,正在二审中。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图

以前的中原市场修建起来的新楼盘“城上城”销售均价7200元/平方米。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图

  以前的中原市场修建起来的新楼盘“城上城”销售均价7200元/平方米。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图

最初的产权凭证,是由濮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原始样本很多人保留至今。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图

  最初的产权凭证,是由濮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原始样本很多人保留至今。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图

  原告之一的刘明星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虽赢了官司,但判决书生效至今近一年,濮阳市政府“既不上诉,又不承担责任改正错误,法院判决似乎成了一张张法律白条”。

  商户们只好将濮阳市政府第四次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濮阳市政府“依法启动补偿安置程序”。6月6日,该案因一审被法院驳回,原告上诉,二审在河南高院开庭。

  集资市场,一夜被强拆

  2012年,濮阳市政府要对劳动市场及中原市场进行拆迁,两个市场的业主们与濮阳市政府就拆迁安置政策无法达成一致。

  政府按照每个商铺的实际面积进行1:1置换,而很多业主却提出1:2,甚至更高的置换标准。原因是,商户们认为市场是他们自己集资修建的,市场的公共设施、公共区域建设也应一并折算给予补偿。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濮阳市刚建立时,市政府与中原油田属于“政企合一”的状态,原油田管理局党委书记同时兼任濮阳市第一书记,局长兼任濮阳市市长。

  基于这一特殊性,当时的市政府领导既要考虑地方政府所在地城市居民的生活需求,也要考虑油田区职工生活环境建设,于是决定在濮阳市区修建一个为市民生活服务的劳动市场,同时又在油田职工生活区建立中原市场,以满足油田职工的生活需求。两市场相距6公里。

  当年参与过两市场建设的政府工作人员介绍,因为缺钱,1986年,政府决定由工商局牵头向全社会集资的方式进行市场建设。于是,民间资金纷纷涌入,很快筹集数百万资金。1987年,两市场正式交付商户使用。

  这样建立起来的两个市场一度被当地官员称之为“怪胎”。30年间,城市不断扩展,两个市场均处于濮阳市的主城区了,当初几万元集资修建起来的商铺已升值上百万。有的几经易手,有人一直经营至今。

  刘明星自称“中原市场的原始人”,1985年,他从山西煤矿拎回了一大口袋1元、5元、10元的纸币,整整一万,参与集资修建市场。在市场修好之后,他又缴纳了共计1.2万元取得了36平米的商铺,一直租给别人经营,至2009年才收回来自己经营鞋铺。

  2012年5月24日,濮阳市政府发文,决定对原中原市场及劳动市场房屋进行征收。5月30日晚,政府发动强拆,一夜之间,中原市场所有商铺被夷为平地。6月30日,劳动市场也被拆除。

  据刘明星介绍,在强拆之前,政府未与大多数商户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很多人看到拆迁已成既成事实,无奈之下不少人就签了。”但他和其他几户一直没有签。

  2012年6月25日,他和其他几户商户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确认政府强拆程序违法,但政府回复称,中原市场改造属于“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的征收决定程序合法。

  2012年开始,刘明星向濮阳本地法院起诉市政府强拆违法,与刘明星一起坚持起诉的还有中原市场的白中勤以及劳动市场商户马聚文等,总共14户。但均未被法院受理。

  政府接连败诉,被称“行政违法大全”

  2014年,河南省实行“民告官”行政诉讼异地受理制度,刘明星等人的诉讼终于在濮阳市以外的鹤壁市中级法院立案成功。

  濮阳市政府辩称,中原市场已经使用25年,年久失修,基础老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为了维护市场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政府在多次听取意见并讨论后,决定对市场予以拆除。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98%的业主都签订了补偿协议,不存在违法强制拆迁的行为。

  但濮阳市政府并未提供出拆迁原告房屋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政府征地拆迁过程中履行了所有的程序和手续,被征收人仍然拒不搬迁,强拆决定只能由法院依法作出。但鹤壁市中院查明,濮阳市政府在拆迁劳动市场、中原市场刘明星等人房屋时却绕开法院,自行组织人员实施强拆。

  2014年11月20日,鹤壁市中级法院判决濮阳市政府对刘明星、马聚文等14户商铺的强拆行为违法。

  刘明星等人紧接着提起了另两项诉讼,一项是要求法院撤销濮阳市政府的《征收决定》,另一项要求法院撤销濮阳市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

  在刘明星等人要求法院撤销《征收决定》判决书中,法院认可原告的说法,认为消防安全隐患与征收目的不符。

  法院还查明,濮阳市政府仅有几份会议纪要,没根据相关规定提交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没有总体规划图、没有提交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据。无法证明对市场的建设纳入了2012年社会经济发展年度计划。

  法院认定濮阳市政府违反了“规划先行,规划民主”的相关要求。同时,在强拆之后才作出了征收决定。《征收决定》中相关评估不规范,甚至没有提供评估机构的资质证明。

  对市场征收前,补偿资金由政府主导拆迁的部门和开发商龙云置业公司共同管理,按规定应当由政府财政予以保障,违反“足额到位、专户存储、转款专用”的规定。

  在刘明星等人要求撤销濮阳市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判决书中,法院认定组织拆迁的政府相关部门直接选定评估机构,没有与市场被拆迁商户协商,政府违反规定。没有让被拆迁商户选择补偿方式,没有转送和送达评估报告,导致被拆迁户丧失了选择权。因此,濮阳市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也不合法。

  2015年6月5日,鹤壁市中级法院判决濮阳市政府2012年5月24日作出的《征收决定》违法。25天后,该院又判决撤销濮阳市政府在违法强拆一年之后才向刘明星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要求濮阳市政府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纵观鹤壁市中级法院对这三宗行政诉讼作出的判决,濮阳市政府在对这两个市场的拆迁过程中几乎处处违法。三份判决,俨然一个政府的‘行政违法大全’。”原告的代理律师张艳玲称。

  生效判决书未得到落实,政府再成被告

  然而,判决书生效后,刘明星等人多次找到濮阳市政府,要求履行法院判决,重新作出新的行政行为(即新的征收补偿决定),但政府均未落实。

  2015年10月,刘明星等人再次将濮阳市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濮阳市政府“依法启动补偿安置程序”。

  另一商户白中勤说,本来以为他们的诉求合情合理,一审同样在鹤壁中院开庭,但法院驳回了起诉,原因是“认为我们这次的诉求和前面法院已经作出的‘撤销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有冲突”。

  原告随后上诉至河南省高院。6月6日,该案二审在河南省高院开庭审理。

  虽然被告为濮阳市人民政府,但庭审当天,原告白中勤等人在法庭上见到的,依然是市政府法制办一名工作人员和律师。在历次庭审中,市长均未出庭。

  庭审开始前,他们和这位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热络地打招呼。“打了这么多官司,政府一方负责出庭的一直都是她,大家都是老熟人了”,白中勤说。

  白中勤说,在这次诉讼中,他不仅要求政府“依法启动补偿安置程序”,同时提出补偿的具体要求,要求政府对他18平米的铺面以54平米标准置换,因为公摊面积以及公共设施也是他们最初自己的钱购置和修建的,而政府只愿意按18平米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置换,这是双方最大的分歧点。

  庭审现场,法官问濮阳市政府为何还未作出补偿决定,市政府的代理人称,正在评估,报告还未出来。但有被征收人不同意评估,不配合评估,有的要求产权置换。

  白中勤等人的代理律师张艳玲则称,有人不同意评估,是因为政府最初在当地找的都是没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他们无法信任。

  202万一亩,开发商拿地价格远低于周边

  澎湃新闻2016年6月在濮阳市原中原市场和劳动市场原址看到,这里均已开发成了高档楼盘。在原劳动市场新建的项目叫“城中城”,定位为商住两用的学区房,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均价7000元/平方米左右。

  而原中原市场开发建设的项目叫“城上城”,被称为油田中心旗舰城市综合体,毗邻三大公园,拥有300亩城市绿肺,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均价72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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