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疫苗“销售监管不当,哪个相关部门该对此负责 怎样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发布时间:2016-03-19 09:32: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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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庞某卫母女特大非法经营疫苗案的公开,一个以庞某卫为中心编织的非法贩卖人用二类疫苗“黑色利益链”也逐渐暴露。

  在 “黑色利益链”中,上游疫苗批发企业和下游疾控部门、接种单位可能都有人参与。

  3月15日,参与办理此案的山东济南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支队长郝永刚向澎湃新闻表示,该案中疫苗批发企业参与“流弊”,违法将疫苗出售给无资质的人员,脱离监管“体外循环”一段后又流入疾控部门、接种单位,暴露出目前对人用二类疫苗的监管还存在漏洞。

  原辽宁省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医药管理局财务与流通司司长,现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家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监管部门应该在日常检查中,对企业疫苗销售记录、流向等信息严格核查,斩断“体外循环”利益链,堵上监管漏洞,才能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郝永刚也表示,在对涉疫苗企业检查时,应加深深度,对企业提供的销售数据和流向进一步核实;对于疫苗批发企业来说,还应对其税务发票、资金流向、物流流向等数据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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