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傻傻存钱买房? 厦将实行积分落户制 2016年落户厦门的政策(二)

发布时间:2016-03-10 10:12:1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还在傻傻存钱买房? 厦将实行积分落户制 2016年落户厦门的政策(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3-10 10:12:1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个人要求:

  1、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或文化程度为大学(大专),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

  2、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租的房子也算) 企业要求: 在思明区、湖里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2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15万元以上,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1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注意:

  合法固定住所指的是:

  1、居民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2、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

  3、居民使用的所在单位自管公房、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

  5.集体户挂靠:

  从2010年8月1日起,厦门市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已经停止进人。符合原先人才落户政策的毕业生,有4种落户渠道:

  1、自己在厦有房子,可以直接落在房子里;

  2、单位有集体户,可落在集体户里;

  3、在厦有亲友,可挂靠亲友户口;

  4、如果上述条件都不满足,就可落户在单位所在社区的“社区集体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