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衔制度的不足之处有哪些 对现行警衔制度进行修改建议

发布时间:2016-03-02 13:40:2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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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警员职务套改后,增加了大量的非领导职务,现行的警衔制度的不足之处更显突出,体现不出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容易造成层级不分明、警衔高的没有使命感和责任感、不便于指挥等现象,应予高度重视,加以研究解决。

个人建议对现行警衔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警察警衔设五等十级,实行一职一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   6、处(局)级副职:一级

  实行警员职务套改后,增加了大量的非领导职务,现行的警衔制度的不足之处更显突出,体现不出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容易造成层级不分明、警衔高的没有使命感和责任感、不便于指挥等现象,应予高度重视,加以研究解决。个人建议对现行警衔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警察警衔设五等十级,实行一职一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二级警督;

  8、科(局)级副职:三级警督;

  9、科员(警长)职:警司;

  10、办事员: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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