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严把罪与非罪标准(二)

发布时间:2017-01-23 10:02:4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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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镇江市京口区科技局原副局长贡某、句容市原副市长陈某大肆索贿受贿,在当地“小有名气”。二人利用分管科技企业、民营企业之便,搞权钱交易毫不含糊。企业如果不送钱就拿不到项目、办不了事。检察机关通过及时查办这两起案件,有力肃清了不良影响,促进了“亲”“清”政商关系形成。

  2016 年初,最高检出台了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18条意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办理非公经济案件。对此,最高检反贪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介绍,目前,各地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商会、企业单位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系机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办事流程公开、异常行为识别、廉政风险告诫等预防监督机制,提高非公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企业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形成保护非公经济发展合力。(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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