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呼和浩特市非转农户口最新政策,迁移手续及流程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18 22:25:0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7年呼和浩特市非转农户口最新政策,迁移手续及流程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7-01-18 22:25:05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于2008年8月12日经市长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为了使《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能够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特制定了本实施细则。2017年呼和浩特市非转农户口最新政策,迁移手续及流程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呼和浩特市非转农户口最新政策:

  第一部 迁入

  1、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在我市落户。办理时,落户人应提交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查档证明、落户人申请、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有随迁人员的还应出具结婚证,由派出所核实、审批后,报市局审批。

  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以购房人户口迁入时间算起)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落户,应在原住户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2、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技校毕业生落户:

  (1)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我市落户(其中中专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在我市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自治区或呼市人才中心出具的毕业生落户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允许其在本人固定住所落户,无固定住所的可以落入人才中心集体户或单位集体户统一管理。户口在原籍的由派出所、分局审批并签发准迁证。

  (2)往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被我市单位录、聘用,允许在本人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落户。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自治区或呼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毕业生落户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允许在本人固定住所落户,无固定住所的可落入人才中心集体户或单位集体户。户口在原籍的由派出所、分局审批,并签发准迁证。

  3、投资或纳税落户:

  (1)在本市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允许其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我市落户。办理时,落户人应提交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全年税票(纳税凭证)、住房证明、落户人申请、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结婚证、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由派出所、分局审批。

  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能的职工在呼任职二年以上、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保统筹二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允许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落户。办理时,落户人应提交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税票(纳税凭证)、企业出具的中层管理人员聘用或任用文件或专业技能证书、社保缴费证明、住房证明、落户人申请、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结婚证、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由派出所、分局审批。

  (2)个体工商户年纳税4万元以上,且在我市有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落户。办理时,落户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部门出具的全年税票(纳税凭证)、住房证明、落户人申请、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结婚证、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由派出所、分局审批。

  2017年呼和浩特市迁移手续及流程解读:

  4、获得本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落户。办理时,落户人应提交荣誉证书、相关文件、住房证明、落户人申请、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结婚证、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由派出所、分局、市局审批。

  5、在自治区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驻区单位中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落入开发区管委会的集体户口。企业有特殊需要的员工,落户可以不受技术职称条件限制。办理时,落户人应提交开发区管委会同意落户证明、单位人事证明、劳动合同、专业技能证书、学历证书、落户人申请、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结婚证、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由派出所、分局审批。

  6、外地县级以上政府驻呼办事机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本市。办理时,落户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政府相关证明、驻呼办事机构单位证明、住房证明、落户人申请、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结婚证、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由派出所、分局审批。

  7、中央、自治区直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在本市的分支机构,以及在本市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企业招聘的正式员工允许在本市落户。办理时,落户人应提交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住房证明或集体户证明、社保缴费证明、落户人申请、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结婚证、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由派出所、分局审批。

  8、符合下列投靠条件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在本市落户:

  (1)投靠配偶的,投靠人不受年龄、婚龄条件限制。办理时,应提交接收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投靠人户籍证明、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