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乌鲁木齐异地医保怎么办理及医保报销流程须知

发布时间:2017-01-10 19:13:4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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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乌鲁木齐异地医保怎么办理及医保报销流程须知。为了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各地都在逐渐完善当地的医保报销制度,下面为大家介绍有关乌鲁木齐异地医保报销的相关内容。本文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2017年乌鲁木齐异地医保怎么办理及医保报销流程须知

  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怎么报销?

  本地不能诊断和治疗的疾病,经批准转外地诊断、治疗的,统筹基金予以支付;未经批准在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因下列情形发生的外地医疗费用可予以报销:

  (一)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就医费用;

  (二)因探亲、旅游、学习等突发疾病急诊住院治疗的;

  (三)经批准转外地(住院)诊断、治疗的;

  (四)因急症、危症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在就近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的;

  (五)其他符合规定的由城乡居民先行垫付的医疗保险费用。

  异地住院医疗费需先由本人使用现金垫付,待出院结算后三个月内持住院发票及相关资料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科申请报销。报销时需携带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发票原件(有财政监制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检查化验报告单,以上项目缺一不可),须加盖医疗机构病历复印章(住院病历存放处复印)、出院证或出院小结或住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须加盖医疗机构专用章,加盖“住院病历复印章”的不予受理)、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①住院日清单不予受理;②西药、中草药、中成药、诊疗项目、床位费等项目均须有单价)、发生费用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过社会保险代付代缴申报的,还需提供能办理乌鲁木齐市代缴社会保险费、代付社会保险待遇协议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一定注意申报资料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要求与社会保障卡的基本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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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了解到,该局与市财政局在3月2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大额医疗补助金标准、住院门槛费支付、报销标准、门诊慢性病审核、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都发生了变化。

  此前,乌鲁木齐城镇职工在不同等级医院住院,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即常说的医保报销标准,按分级、分段、累加支付的方式分为九档。参保在职职工生病入院,在三级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按78%的比例进行报销;1.01万元至2万元,报销比例也为78%;2.01万元至5.4万元,按83%的比例进行报销。在二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2%、83%、88%。在一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4%、86%、91%。

  医疗保险处处长唐恒毅说,报销比例过多、累加支付方式相当复杂,让许多参保人员不明白。此次政策调整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将只分级支付,也就是同一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将完全统一,在政策范围内,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90%,二级医院统一调整为85%,三级医院统一调整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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