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09 18:43:5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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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年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解读》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12月11日讯:为有效提供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日前,我区下发《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全区参保的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不包含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以下的个人自付部分)达到起付标准5000元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分段递增。新政策实施后,参保人员患重病后又将省多少钱?昨日下午,自治区医疗保险局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好政策 大病保险不用缴费

  说起医疗保险,大家都很熟悉。近年来,我区医保政策不断完善,参保范围逐步涵盖职工家属、学生儿童、寺庙僧尼、城镇户籍被征地农牧民、城镇新生儿等人群,实现了参保人群政策全覆盖。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医疗费用也在不断增加,虽然有基本医保统筹基金进行支付,但大病负担仍较沉重,甚至出现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自治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为解决重病患者的特殊困难,自治区政府2011年开始为城镇居民购买大额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现称为大病保险),参保人员患重病或大病(不区分病种),医疗费用超出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大额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还可以继续报销。

  “大病保险形成了政府、保险机构、个人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推动了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该工作人员表示,参加我区城镇居民医保的所有参保人员,均由自治区财政出资为参保人员购买大病保险,参保人员不用缴费。

  看一看 我区基本医保政策

  记者了解到,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家庭账户资金两部分。目前,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住院费统筹基金起付线为:乡镇及社区医院5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符合我区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至1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3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60000元,超过部分由大病保险赔付。

  日前,我区下发《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全区27.4万城镇参保居民今年起开始享受此政策。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不包含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以下的个人自付部分)达到起付标准5000元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分段递增。

  个人自付超过起付标准(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大病保险支付70%;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大病保险支付80%;20000元至40000元部分,大病保险支付85%;4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大病保险支付90%。

  财政补助标准解读

  去年拉萨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5.8万人

  据了解,拉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自2007年10月1日启动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参保居民的一致认可。随着医疗保险待遇的不断提高及相关政策的及时落实,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也得到了切实保障。

  去年,拉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5.8万人,较上年度新增0.4万人,征缴到位医疗保险费2088万元;全市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4225人次,医疗总费用5248万元,进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4926万元,统筹基金支付3835万元;门诊特殊病就诊1363人次,医疗总费用52万元,进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49万元,统筹基金支付33万元。

  此外,拉萨市去年还为31名超过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参保人员申请了大额商业补充保险,获得大额商业补充保险赔付168万元。

  今年医保财政补助升至每人每年340元

  今年,根据《西藏自治区人 民政府关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1月1日起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调标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补助标准的再次调高将以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的及时拨付为保障。

  采访中,家住城关区扎细街道的德琼女士说:非常感谢党和政府这些惠民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已经提高了好几次了,这次再提高让我们居民再次受益,我们的健康保障力度更大了。”

  城镇居民可自愿参加医保

  另外,在参保方面,凡是具有拉萨市城镇户口、居住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上城镇、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制度范围内的城镇居民都可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拉萨市户口在部队、中直单位、区直单位的居民和大中专院校(拉萨师专除外)学生及西藏班学生在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保。值得提醒的是,参保居民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审核批准在参保所在地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目前拉萨市区共有1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51家定点零售药店。

  此外,因斗殴、酗酒、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伤病进行医疗的或因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其他责任事故导致伤病进行医疗的统筹基金也不予支付。

  近日,记者采访中获悉,今年起,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我市同步执行。补助标准的再次调高将以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的及时拨付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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