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宁市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条件利率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6-12-08 10:02: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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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定价和利率风险管理对促进农村信用社转换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支持“三农”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17年西宁市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条件利率及流程.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西宁市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

  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增强,支农服务改善,经营管理机制逐步完善。为尽快提高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能力,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在不断提高资产负债和利率风险管理能力的同时,切实体现让利于“三农”的惠农政策,支持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有关政策,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利率管理水平和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改善金融服务,正确处理贷款定价与支持“三农”的关系

  农村信用社是联系广大农牧民的金融纽带和桥梁,是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在当前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过程中,作为农牧区资金主要的供给者,农村信用社应认真考虑改革后在让利率真实反映市场需求的同时,如何更好的满足农牧民各类生产资金需求,在符合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运用资金价格机制更好地为“三农”服务。要处理好利率定价与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的关系;处理好利率定价与自身改革发展的关系。农村信用社应始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对涉农贷款要考虑具体实际,制定优惠利率贷款办法。不能将建立贷款定价机制作为提高贷款利率、增加经营利润的途径。要以维护农村金融稳定、支持“三农”发展为己任,保持建立贷款定价机制前后贷款利率的相对稳定,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对用于农户春耕备耕和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储备、购销等的贷款利率,实行不上浮或少上浮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利率服务“三农”的杠杆作用,增强农村信用社发放“三农”贷款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使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二、完善差别化利率,合理确定利率水平

  农村信用社在制定利率定价机制时,应研究竞争策略,加强市场调查,充分考虑贷款的风险、资金成本和目标收益,进一步完善差别风险利率定价制度,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完善差别利率,充分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对不同的行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不同的浮息贷款,应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贷款利率,既要规避风险,又要留住优质客户,着眼于长远目标,培养优质客户、潜在客户。

  2017年西宁市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利率及流程:

  (一)按客户的资信状况定价

  对贷款对象进行各个方面的资信调查,客观评价客户资信状况,为最终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奠定基础。对企业,一方面利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验资信等级及评信可靠度和有无不良信用记录,另一方面对法人代表的道德品质进行评价。对自然人客户,要积极开办农村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三级信用评定工作,根据客户的信用评级、还款记录等诸多因素,合理确定利率水平。

  (二)按照客户所从事行业定价

  以支持、服务“三农”为前提,区分种植、养殖、贩运、商业经营等类别,划档定价,同时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农牧产业、对当地经济环境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项目、对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和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公司+农户”模式的涉农贷款划档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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