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量刑标准 女子离异即与人同居前夫6天后将同居者砍死

发布时间:2016-12-01 09:25:5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故意杀人量刑标准 女子离异即与人同居前夫6天后将同居者砍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2-01 09:25:54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与妻子离婚六天后,湖南男子朱某专程从广东深圳赶回常德市石门县皂市镇老家,11月29日晚在一家宾馆用菜刀砍死与前妻同居的男子。11月30日,石门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具体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


  石门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的情况显示,11月29日晚8时许,石门县公安局皂市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该镇某宾馆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接警后,皂市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犯罪嫌疑人朱某(男,40岁,石门新铺乡人)被当场控制。

  通报称,今年60岁的受害人耿某是一名橘商,系辽宁省营口人,已被当场砍伤致死。耿某与犯罪嫌疑人朱某的妻子张某于2015年下半年相识。当时,耿某在皂市镇收购柑橘,张某为照顾读高三的儿子,在皂市镇租房陪读。期间,张某曾在耿某手下打临工,帮助收橘子。此后二人常有联系。

  因此,朱某心生不满,且怀疑妻子与耿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经常与妻子发生争执。今年10月,又到柑橘收购季节,随丈夫到深圳打工的张某提出自己要回石门帮耿某收柑橘,并执意从深圳回到皂市,夫妻矛盾加剧,为此,两人11月23日离婚。随后,张某即与耿某公开在皂市镇某宾馆同居。朱某得知后,加上自己此前的怀疑得到证实,深受刺激。

  通报显示,11月29日,朱某专程赶到皂市镇,待张、耿二人当晚7时许一同进入某宾馆房间后,踹门而入,用此前临时在皂市镇某超市购买的一把菜刀将耿某砍伤致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