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西宁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手续材料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22 20:41:0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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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那么热闹,那么繁华,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为了改变下一代的生活环境,有许多农村人转户口为城市户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西宁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手续材料及流程》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

  亲属投靠入户

  投靠亲属(携带18周岁以下子女)的落户

  有合法房产(携带18周岁以下子女)的落户

  离婚回原籍(携带18周岁以下子女)的落户

  家属随军(携带18周岁以下子女)的落户

  高层次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携带18周岁以下子女)的落户


  手续材料及流程

  办理材料

  购房、纳税办理落户

  (1)外省户籍人口在西宁城区拥有55平方米及以上二手房的,原房主户口迁出后,可申办本人及其无工作配偶和未婚子女户口。

  符合本规定的,凭:

  ①购房发票、商品房所有权证书;

  ②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③婚姻证明;

  ④配偶无工作证明;

  ⑤工商营业执照或本市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⑥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证明。

  (2)凡在西宁城区购买60平方米及以上成套商品房,可申办本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工作的人,下同)及其无工作配偶和未婚子女户口。商品房属多名共同人所有的,只能为一户办理落户手续。

  符合本规定的,凭:

  ①购房发票、商品房所有权证书、地名使用证,尚未拿到房产证但已实际入住的,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地名使用证;

  ②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③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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