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武汉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手续材料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20 16:04:5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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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那么热闹,那么繁华,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为了改变下一代的生活环境,有许多农村人转户口为城市户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武汉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手续材料及流程》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我市还将部署更多行动:今年为流动人口免费发放30万张“武汉通”式居住证。同时,探索解决进城农民工住房问题,逐步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

  一、夫妻投靠所需条件: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

  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三、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

  未满16周岁,

  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可选择;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四、投靠亲属所需条件: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投靠亲属。

  五、收(抱)养子女所需条件:

  学龄前儿童、弃婴;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六、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所需条件:

  1、现役军人;

  2、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3、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

  七、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申办户口

  1、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

  2、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3、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在本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本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八、外地人员购买本市商品房申办户口

  1、凡户籍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购房总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


  2、购房时间为1996年10月7日以后(以签订合同为准),不包括经济实用房、安居工程住宅、办公及经营性用房。

  九、复退军人异地安置户口所需条件:

  1、符合安置部门政策条件的退伍军人;

  2、需要改变原户口性质或户口不迁回原籍的。

  十、港、澳、台及国外回归定居人员户口所需条件:

  符合出入境回国定居政策条件的港、澳、台基国外回归人员。

  十一、科技人员家属随迁户口所需条件:

  符合随迁条件的专业技术干部家属。

  十二、大学生跨省市转学户口所需条件:

  符合教育部门转学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手续材料及流程

  2、办理“农转非”户口所需要的证明村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单位大中型街道办事处证明;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夫妻投靠的须有结婚证明、居民身份证;父母离婚,子女判给城市一方申请“农转非”户口的,须有法院离婚文书(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5)县级以上医院的有关证明材料(残疾人须有残疾证明);

  (6)16--18周岁在校生证明。

  3、办理“农转非”准迁落户手续:

  (1)接到批准通知后,先到申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准迁证,再持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迁出户口。

  (2)迁出户口后,持户口准迁证(第智坤教育)、户口迁移证、“农转非”指标凭证及居民身份证(其中16周岁以上的人口,每人带三张身份证标准照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和换发居民身份证手续。

  (3)落户后,再持户口簿,“农转非”指标凭证到粮食部门办理粮食手续。

  居民申请家属、未成年子女“农转非”,证明材料齐全,户籍内勤要当场受理,责任区民警在30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7日内上级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审批。经县(市)、区公安局审查研究,符合政策的报市公安局审批;不符合政策的,10日内退回原申报派出所,派出所7日内答复申请人。对市局不批准的户口材料,市局在下发批准的户口材料同时退回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在接到退回的户口材料之日起10日内通知派出所,派出所自接到退回的材料之日,7日内答复审请人。因受指标限制,虽符合条件,但未被批准的户口材料,由县(市)、区公安局,分局退回派出所,派出所再退回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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