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立案标准 丈夫为逼妻子回家竟火烧丈母娘家房子

发布时间:2016-11-18 14:11:2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放火罪立案标准 丈夫为逼妻子回家竟火烧丈母娘家房子》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1-18 14:11:29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近日,连云港市东海县山左口乡一男青年王某因与妻子吵架,妻子离家出走后,为了“劝”其早日回来,竟然想出了火烧丈母娘家房子的荒唐想法。


  11月1日夜里11点多,东海县山左口派出所接到举报,称位于山左口乡双湖村的佘某家房屋着火了,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在及时配合周围群众扑灭大火后,经过初步勘查现场,起火原因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火势是从床上烧起的,然而床铺周围并没有可能引发火灾的火源。

  大火扑灭后,民警了解到房主外出务工并不在家,遂找到了房主的父亲佘某现。据佘某现说,当晚其孙女婿王某曾打电话给他说“我把你家房子烧着了”,佘某现以为是王某跟自家的孙女闹矛盾说的气话。谁知道“儿子家竟然真的着火了”,房子里的床、衣服、衣橱、写字台、椅子等全部烧毁,损失价值20000余元。

  随后,民警立即传唤犯罪嫌疑人王某到案接受询问,结果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不在家,电话也无法接通,去向不明。在侦查过程中,山左口派出所民警通过王某妻子佘某了解到,案发当天晚上,王某通过微信告诉佘某“你妈家给我烧了,你报警吧!”,还给佘某发送了其到达房间内的小视频。

  案发后,东海县公安局非常重视,民警一方面布置对王某进行抓捕,一方面利用多种途径与王某沟通,规劝其早日到案接受调查。在多重压力下,王某于11月4日到派出所自首,交代了其砸坏大门进入房屋,再用身上携带的打火机点火烧了丈母娘家房子的犯罪事实。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