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惠州新生儿新农合报销流程,报销范围及比例

发布时间:2016-11-14 22:47:4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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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儿,指的是胎儿娩出母体并自脐带结扎起,至出生后满28天的这一段时间。《2016-2017年惠州新生儿新农合报销流程,报销范围及比例》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惠州新生儿新农合报销流程

  新生儿新农合报销有三种方式,具体要咨询各地实行的是哪一种报销方案:一是新生儿出生后,在新农合上一年度缴费期至下一年度缴费期间,可随母亲的新农合报销药费;二是新生儿出生28天之内,可随母亲报销,28天之外的不予报销;三是新生儿出生28天之内,可随母亲新农合报销,28天之外的由个人全额缴纳新农合保费后可报销药费。

  报销范围及比例

  1、门诊补偿。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医药费用,可按县市制定的门诊补偿办法及补偿程序,获得补偿,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补偿。

  2、住院补偿。参合农民因病需住院治疗,必须在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补偿方式及补偿比例,需按县市制定的实施细则(方案)要求进行补偿。

  (1)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首先扣除起付标准规定的数额,再扣除超出基本用药目录范围的药品费和有关特殊检查费后,按比例补偿。起付标准,按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确定。越是基层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越低.越是上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越高。

  确定起付标准,是按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二级医院(县市级医院及部分州级医院)、三级医院和省级及以上医院四个等级划分的。

  (2)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减去起付标准的金额。再减去应当自付的部分金额,就是计算补偿的范围。以此为基数。按补偿比例计算出应当补偿参合人的具体数额。

  具体补偿比例,也是按照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和省级及以上医院级别确定的。具体比例分别为60%、50%、30%、20%。个别县市在制定方案时,适当提高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属正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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