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呼和浩特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及补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11-01 10:30: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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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房,即危险房屋。 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改造是否有补助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呼和浩特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及补助政策解读》一些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是我区政府实施工程之一,今年全区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计划40户,其中翻建14户,修缮26户,各级财政补助资金270万元。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城乡危房(边死角)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作为呼和浩特市今后一个时期的“1号民生工程”,举全市之力,用三年时间,实施更大规模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改变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让生活在棚户区、城中村的老百姓从忧居走向宜居,以崭新的首府形象迎接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大庆。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把首府“做大、做靓、做美”的要求,突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打造两个一流、推进三个建设、实现两个率先”为目标,利用三年时间,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百姓安居工程”,通过明确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更大规模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城乡危房(边死角)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有效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以整洁、优美、崭新的城市面貌,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是:

  一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与统筹推进城市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生态和环境保护相结合,以城市断头路周边、二环快速路两侧和大青山前坡等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的重点区域、重要路段、重要节点棚户区(城中村)和城乡危房(边死角)改造为核心,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合理界定改造范围,整村改造、成片推进、不留死角,为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强,资金需求量大,要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结合地区实际,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成为棚改实施主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实施棚户区和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以人为本,优先安置。按照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采取货币补偿为主的安置方式,缩短安置周期,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城中村改造要实行户籍制度、管理体制、经济组织形式和土地性质同步转变,实现村庄变社区、村民变市民的目标,符合条件的要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好村民后续生活问题。

  四是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综合开发原则,统筹做好改造区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确需建设回迁安置房的,配套基础设施要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城乡危房、边死角拆除后,腾出来的空间,将规划建设一批绿地、幼儿园、道路、停车场、便民市场、群众文化体育等便民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方便群众生活。

  五是因地制宜,拆改结合。坚持整治、保护与改造相结合,严格界定改造范围,采取拆旧建新、改建(扩建、翻建)、综合整治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和城乡危房改造。对规划保留的建筑和需要整治的老旧住宅,通过实施水、电、气、暖、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筑节能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房屋安全性能,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条件。

  李杰翔市长指出,我们实施大规模的棚户区、城中村、危房改造工程,最终的目的是:在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大庆时,让居住在棚户区、城中村的居民的出行困难问题,用水、用气、取暖困难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让老百姓住的舒心,住的安心,生活的有信心、有幸福感。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是:

  一是三年内,即在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前,全市计划投资1289亿元,实施69个城中村、83个国有土地上棚户区和143个城乡危房(边死角)改造项目,征收土地10.4万亩,拆除房屋3045万平方米,打通77条断头路,惠及15.9万户、47万人。

  二是计划投资26亿元,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中心城区584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面积841万平方米,惠及11.7万户、29.1万人。

  三年行动计划按年度分步实施。2015年:1、投资500亿元,征收土地4.5万亩,拆除房屋1227万平方米。2、投资10亿元,实施中心城区300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面积375万平方米。2016年,1、投资562亿元,征收土地3.9万亩,拆除房屋1237万平方米。2、投资16亿元,实施中心城区284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面积466万平方米。2017年,投资227亿元,征收土地2万亩,拆除房屋581万平方米。

  这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改造任务量大、受益人口多。为推动工作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李杰翔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从群众动员、综合协调、资金保障、居民安置、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土地利用、纪检监察、信访稳定、社会保障、政策宣传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位。各旗县区作为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成立了由旗县区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改造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依法拆迁,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失。对于突击建房,试图谋求骗取政府补偿的行为将严厉打击,突击建设的违章建筑一律不进行任何补偿。对于无理阻挠拆迁、拒不签订征收协议的被征收户,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那顺孟和书记强调,这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城乡危房(边死角)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涉及到27.6万户,76.1万名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将打通全市77条“断头路”,实施一系列的水、电、气、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公共服务设施,是重大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将有效解决城中村、城边村居民点煤取暖的问题,大青山南坡村庄实施搬迁后,将进行植树造林,呼市大气污染问题将有明显改善,是重大的生态环保整治工程。那顺孟和书记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各地区、各部门要抢抓国家支持棚户区改造的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把这次改造作为“打造一流首府城市”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前期工作,抓住征地、拆迁这个重点,做到依法拆迁,和谐拆迁,安全拆迁,切实把首府这个重大的民生工程、重大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大的生态环保整治工程抓实抓好,通过三年的努力,使首府的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在自治区成立七十年大庆时,首府以崭新的面貌展现在世人面前。李杰翔市长强调,我们有条件、有决心、有能力干成这件事,不干、干不成、干不好,我们就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群众。

  “棚户区改造是百姓天大的事,即使有天大的困难也要做下去。”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会把这项民生工程办成润民心、暖民心、赢民心的民心工程。

  补助政策解读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城建委了解到,为了解决农村牧区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近日呼和浩特制定并印发了《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努力通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推动全市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牧区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拟改造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补助标准是新建、翻建40平方米以下住宅,国家和自治区对每户分别补助6000元(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严把施工质量和安全关,改造后的农房不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农民生产生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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