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天津购买二套房贷款新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发布时间:2016-10-21 09:15: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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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也快的中国来说,土地是寸土寸金,房价也不断上涨,不少人在有余钱时都会选择买第二套房子,于是二套房贷政策也不断改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天津购买二套房贷款新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一些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二套房贷款新政策

  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天津第二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是多少?肯定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根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天津二套房公积金首付不得低于50%,二套房公积金利率上浮10%。那么下面看看详细情况。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基础是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按照天津市《条例》规定,职工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也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应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享受低首付、低利率贷款政策的需求。《通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既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也体现了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模主要由最高贷款额度控制。最高贷款额度是根据权责对等、支持基本住房需求、资金充分运用、机会均等、流动性合理等原则设定的。额度过低,对职工基本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不够,导致闲置资金过多,资金使用率不高;额度过高,则会造成少数收入较高缴存职工占用过多资金,引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短缺,导致其他职工享受不到应享有的政策优惠,资金互助性体现不足,影响制度公平。《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通知》强调,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

  《通知》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先后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货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对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对不同住房实行差别化的首付款政策。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对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要求

  贷款对象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 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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