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沉银案 揭张献忠沉船遗址盗宝者:成员尔虞我诈 有人丧命

发布时间:2016-10-17 20:17:3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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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挖掘机一铲下去挖出大量金银财宝,抽沙船作业不时抽出几个银锭,一锄头挖出一个金册子,这些故事在四川省彭山市江口镇流传,引来大量做着财富梦的盗宝者。

  然而,盗宝者的江湖并非只有财富梦,团伙成员之间尔虞我诈、私藏宝物的事情时有发生,一起哄抢也不足为奇,更有人半夜“淘宝”,为此丢掉了性命。

  10月13日,公安部挂牌督办“四川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案宣布告破,警方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追回各类文物千余件,其中包括国宝级文物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下称“金老虎印”)。

  10月17日,澎湃新闻从彭山市人民法院获悉,截止目前,当地检察机关已向法院移送涉“江口沉银”案19件、涉及52人,已判8件,共涉及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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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在遗址所在地的江域岸边眺望。

  其中,参与盗掘倒卖文物的四川彭山人徐成云,被彭山市人民法院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判决书显示,因为盗掘文物带来巨大的财富,徐成云发起的盗掘团伙在寻宝过程中,团伙成员挖出“金老虎印”后对徐成云隐瞒,并以800万元高价卖出私分;徐成云得知后组成新的盗掘团伙,又以同样的方式对团伙成员隐瞒挖出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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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石龙村的石龙,被当地村民认为与流传的“寻银决”有关。

  发起人不知团伙成员挖出国宝级文物

  据史料记载,明朝崇祯三年(1630年)张献忠在米脂参加农民起义,1644年,他在成都称帝,建国号“大西”,后来兵败四川,有大量金银沉入岷江江底。自此,“石龙对石虎,金银万万五,谁人识得破,买到成都府”的“寻银决”,在当地流传。

  从川西高原海拔3700多米的岷山南麓,岷江奔涌而下,在都江堰分叉,其中一支流经成都城区,名为府河(又名锦江),府河流经城东,在彭山市江口镇再次汇入岷江。江口镇旁的江河交汇处,正是传说中的“江口沉银遗址”核心区域,共计2.5平方公里。

  澎湃新闻在当地采访获知,从2011年开始,大量“寻宝人”开始在这一片江水中反复搜寻,一个又一个“财富神话”从这里诞生。徐成云父子的财富梦在这里升起,又在这里破灭。

  判决书显示:2012年底至2013年期间,彭山人徐成云找到同乡经商的王敏、江口镇双江村渔民梁建波商量,一起到岷江河内寻找宝藏。随后,曾在大连某部队服役、从事专业潜水的宋先明也加入其中。4人共同出资,在成都购买了潜水服、氧气瓶、木船、金属探测仪等装备,开始下水寻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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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江口镇背后即是“江口沉银遗址“所在江域。

  判决书载明,4人在水下共盗掘1个青冈木筒,里面有一个五十九两银锭、6张金册、1个金老虎印章、多枚西王赏功钱币以及若干银锭、碎银等文物。(注:“西王赏功”是张献忠用来奖励有功将士的钱币。)

  这个4人团伙的盗掘过程充满着尔虞我诈。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团伙在盗掘过程中挖掘的6张金册中,作为团伙发起人的徐成云只知道其中1张,其余5张则被团伙另外三人王敏、宋先明、梁建波私藏。

  而该团伙掘得的国家级文物、铸造于1643年农历十一月的“金老虎印”,同样瞒过了徐成云,被王敏和宋先明私藏。2013年清明节,徐成云等人下水之前特地在江边拜祭了张献忠。此后,宋先明先后两次下水,在淤泥中寻得“金老虎印”上的金老虎和印章底座,但瞒着徐成云悄悄交给王敏,王敏以800万元高价,将 “金老虎印”卖给了彭山当地文物商人袁耀东。

  判决书显示,徐成云4人团伙卖给袁耀东的还有150多个西王赏功钱币,7张金、银册子。袁耀东再转卖给成都商人曾祥德,曾祥德为此支付了1600万元。

  然而,曾祥德也并非这些文物的最终买家。据彭山警方介绍,为追回这批文物,他们四次前往西北,才将这批文物从西北一位名叫韩树平的富商处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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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追回的国宝级文物——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

  遭背叛后又背叛新的团伙成员

  徐成云发现团伙中其他三人对他隐瞒盗掘的宝藏,非常生气。于是,叫上儿子徐业前往成都学习潜水、购买装备,重新与梁建波搭伙,继续在江中“淘宝”。

  法院审理查明:3人的新组合,共计挖到3个五十两银锭、2个金西王赏功钱、1个银西王赏功钱。其中2个五十两银锭、1个金西王赏功钱、1个银西王赏功钱,徐家父子均瞒着梁建波,私藏转卖。

  随后,徐成云父子将瞒着梁建波的2个金、银西王赏功钱卖了15万元,徐业分得5万元,其余2个银锭由徐成云保管。

  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3月,又有谢欣、郭志红、谢洪加入徐成云团伙,但没什么收获。2015年1月,当地人陈翔及其岳父又入伙,整个团伙人数增至8人,陈翔先后挖掘出1个五十两银锭,其岳父挖掘出2个十两银锭。

  法院查明,徐成云仅在2015年1月,即陈翔及其岳父入伙之后,就获利40万元左右。

  据判决书载明:徐成云不仅挖掘文物,同时还为其他挖掘者介绍卖家。2010年6月,徐成云介绍江口镇一男子以83万元的价格,卖给眉山一名叫张建军的男子1 个金质西王赏功钱,当时在眉山和彭山交界处的103线路边交易,徐成云获得介绍费1.5万元。经鉴定,该枚“西王赏功”属于明末清初的二级文物。

  法院认定,徐成云等人所盗掘文物的位置,均在眉山市人民政府2010年10月21日公布的第三批古遗址中的“江口沉银”遗址范围内。

  2016 年9月18日,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徐成云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犯倒卖文物罪,共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2万元。其子徐业,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6万元。其余三人,谢欣、郭志红、谢洪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年,缓期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1万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而先后与徐成云父子有关联的其他团伙成员,王敏、宋先明、梁建波、陈翔等均“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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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沉银”遗址发现的国家一级文物金封册。

  村民哄抢,一锄头挖出金册子

  “江口沉银遗址”所处的双江村村民介绍,该村全村不足200人,但涉及这起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的村民,被警方抓走的就有10多人。一名村民告诉澎湃新闻:“可以说全村60岁以下的年轻人,基本上都参与了。”

  江边一栋平房前,一名正在扫地的男主人非常警惕地问记者“你问这个整撒子”。另一名村民事后称,“因为他和女婿都涉案,前天才被取保候审回家”。

  当地一名司机向记者描述了2011年左右的那一场“淘宝”狂欢。他称,一名老板在江心河坝里挖沙石,挖掘机司机一铲下去,挖起来的全是金银财宝,所有司机、附近的人闻讯都跑去抢银子。“手一把抓下去,都是碎银,根本没人要了,只捡最值钱的金子。” 据他介绍,抢了一两个小时,派出所才闻讯赶到现场摄像,然后根据录像去追回。

  村民梁作兴告诉记者,他在大家哄抢过之后扛着锄头去河坝里挖,结果挖掘到一块上面刻了字的金册子,第二天派出所找上门,给了2000块钱收走了。

  村民介绍,此前就有河道里抽沙船抽出银锭的消息传出,当地文管部门派了一名工作人员每天住在船上,抽到就上交,几乎每天都要上交五六个,后来就不让这个抽沙的老板继续抽了。

  江口出现宝藏的消息,迅速吸引了周围村庄、乡镇,甚至眉山市、乐山市的人加入到寻宝行列。最开始村民们用铁锹、锤头在江边寻找,后来开始有人购买潜水设备,下水挖掘。

  徐成云等人不是最早一批盗宝人。据当地人介绍,一个较早开始挖掘寻宝的人,很快就购置了房产、豪车,后来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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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沉银”遗址所在地。

  有人深夜寻宝魂断江河

  10月15日,徐成云团伙成员梁建波的妻子告诉澎湃新闻,梁建波不会下水,只负责乘船,“总共也就分得了七八万元左右”。徐成云案的判决书显示,梁建波在4人团伙中涉及情节也较为轻微。判决书显示,梁建波到案系自首。

  梁建波的妻子说,她是从辽宁嫁到四川来的,早年梁建波买了一个车跑区县客运,闲时打鱼,日子也还过得去。徐成云找到梁建波时,梁很快就答应了,她也没有反对。“因为大家都在捞,每天晚上外面公路上全是人过来过去,像赶场一样,路边上停满了车子,当时并不觉得这多么不对。”

  除了像徐成云这样和熟识的人结伙,也有盗掘团伙是家族式的。澎湃新闻获取的另一份判决书显示,当地一名叫赵和平的村民,60岁了依然下水寻宝,跟他搭伙的是妹夫、妹夫的兄弟和孩子们,总共5人。案发后5人均到警方投案,目前大多被判处缓刑。

  被判刑的盗掘者还不是最糟糕的。双江村的另一位小伙子黄成明(化名),穿着姐夫从深圳买回来的潜水装备,第一次跳入江中寻宝就再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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