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东莞光伏扶贫补贴政策试点实施方案解读(二)

发布时间:2016-10-14 22:07:4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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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单位(自然人)根据省有关规定,在项目建设前向市发展和改革局递交备案申请。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下简称“东莞供电局”)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二)项目审核。项目建设完毕并接入电网后,项目申请单位(自然人)向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补助申请,填写《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以及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附件2)等。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审核。

  (三)资金下拨。项目审核后,市发展和改革局将审核情况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将补助项目资金直接拨付有关单位(自然人)。

  (四)申报截止日期。

  补助资金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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