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乌鲁木齐房地产调控最新政策,地产调控政策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6-10-09 21:34:3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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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银监局、地税局、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推出了税费减免、提供融资支持等房地产救市政策。

  此次出台的《意见》规定,在对购买二手住房交易税实施财政补贴的基础上,从2015年3月1日?9月30日,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契税税率超出1%部分由各地给予财政补贴的措施。

  

  其次,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仍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又申请贷款购房的,贷款利率水平由贷款发放银行自主确定。

  同时,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要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开发贷款额度,优先保障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提高开发贷款授信审批效率。

  而对信誉较好的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资质企业,《意见》提出,通过提供融资支持方式,鼓励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在保障资金安全前提下,对资金存在暂时困难的在建开发项目,可采取特殊信贷政策,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意见》还对棚户区改造进行相应的鼓励。其中,对被征收人(以家庭为单位)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被征收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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