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异地申请身份证流程介绍,异地受理身份证费用

发布时间:2016-08-23 19:06:3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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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异地办证受理点所在设区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并符合所在地规定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以下由{大铁棍娱乐网}为您提供【2016年湖北省异地申请身份证流程介绍,异地受理身份证费用

  为方便长期在外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我省在各县(市、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局)户政办理大厅或城关等地派出所设立受理点144个(名单详见列表,以后视情逐步增加),在服务窗口统一放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标识牌,具体负责跨省和省内跨市州、跨县(市、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未确定为异地受理点的公安派出所,目前只负责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从7月1日起不再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业务,群众可就近到武汉市异地受理点办理。

  ③具体可以申办哪几项业务?

  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先与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5省市开通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业务;

  同步开通其他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二项业务。其他省市的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视情逐步扩大(具体省市及时间由省公安厅通过门户网站等予以公布),到2017年7月1日全面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

  同时,今年7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现跨市(州)、跨县(市、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申请人可直接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实现“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办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地址和居民户口簿首页户籍地址必须一致,方可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丢失、损坏补领手续;对居民身份证地址和居民户口簿首页户籍地址不一致的,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系统无法受理,因而不能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补领、换领业务。其中,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换证的,公安机关按到期换领办理。

  ④三种情形不能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因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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