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非法集资的区别 广州一投资公司以"私募"非法集资近300人受害

发布时间:2016-07-20 10:58:4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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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飓风2016”专项行动中,联合海珠区公安分局,对在广州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业务并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广州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立×公司)采取行动,共抓获包括主要犯罪嫌疑人王×在内的5名涉案人员,查扣涉案电脑主机及财物账册资料等。据初步统计,目前王×及其设立的多家参与非法集资的公司涉案交易金额累计约人民币2.04亿元,投资者涉及广州地区近300人。

  年化利率8%~12%高息

广州一投资公司以

警方在现场搜查取证。

  经查,广州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传×公司)、广州立×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法人代表均为王×,2013年7月起,两家公司通过互联网及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宣传养老养生、影视文化等投资理财项目,以年化利率8%~12%的高息回报吸引群众投资。根据某银行反馈的资料显示,广州传×公司、广州立×公司通过其开设的银行账户,每月定期向多名群众转账支付分红派息款项,月利率为1%至1.08%不等。

  证据显示,王×成立的多家关联公司,以公开宣传和固定回报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收资金,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罪。那么王×吸收来的资金用于何处,其多家关联公司如何保持运转,如何支付投资人高昂的利息呢?随着调查的进一步开展,真相逐渐浮现。

  拆东墙补西墙 资金被挪用

  根据司法审计报告显示,王×名下的传×基金公司目前为止共发行了14个私募基金项目,内容涉及房地产、影视剧到银行承兑汇票投资不一而足,共吸收资金约2.04亿元。

  而据王×供述,其公司发行的基金项目真正在运作的只有两三个,涉及金额约600万元(待核实),其他的项目因各种原因无以为继而终止。从社会上吸收的资金,除一部分用于其名下多家关联公司的日常开销和供个人使用外,多用于支付投资者的利息,也就是不断地用后来者投入的资金来填补前面投资者的收益,而所谓的基金项目一直是亏损。

  警方调查了王×公司发行的一只涉房地产投资基金,该基金项目对外宣称是与顺德B房地产公司(上市公司)合作开发江西的一个房产项目,并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宣传并募集了资金。据B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反映,该公司确实曾经有意向在江西做房产项目,但后来并未施行,而且从未与王×的公司谈过合作融资事宜。鉴于王×这种借B公司名义近乎招摇撞骗的行为,B公司还曾经口头警告过王×。

  王×公司发行的另一只涉养老地产的“传×华×健康养老产业基金”,该项目对外宣传是广州传×公司与上海H公司合作投资养老院的并购重组。经查,广州传×公司与上海H公司签订有合作的框架协议,约定由广州传×公司为上海H公司融资收购上海某养老院股权,资金到位一年时,上海H公司偿还广州传×公司的融资款,并支付资金利息。而自双方签订了该框架协议后,再无任何实质进展,上海H公司多次催促王×的资金,而王×则以各种理由一再推搪,项目拖延一年多后没有了下文。而另一方面王×用这份框架协议做宣传,对外吸收资金超过3000万元,该笔资金没有一分钱进入该项目设立的托管账户,全部挪作他用。

  根据广州传×公司的银行流水,其吸收的资金仅在多家其关联的账户中往来划转,并未进行与其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其咨询服务的经营范围相关的项目投资。

  据初步统计,目前王×及其设立的多家参与非法集资的公司涉案交易金额累计约人民币2.04亿元,投资者涉及广州地区近300人。

  目前,王×等犯罪嫌疑人已被广州警方依法逮捕。

  警方提醒:

  一、通过互联网或在公众场合公开向您宣传,承诺固定回报的基金项目,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二、请客观评价自身的收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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