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石家庄城乡整合医保方案出台,个人缴费及待遇提高了吗

发布时间:2016-06-28 21:19:0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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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164号)文件精神,整合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6年3月在全市整体启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2017年1月建立起“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划转,注重衔接。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等整体划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规范的移交程序,妥善处理好管理体制、制度政策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缩短整合时间,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

  (二)积极稳妥,有序整合。要按照先整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资产、基金、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等,后整合制度政策的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做好整合工作。

  (三)强化监管,规范运行。整合期间,要严格基金管理,加强基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全市实施方案,各县(市)、有关区3月底前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机构、编制划转。市编委办负责按规定程序尽快对职能、机构、编制等调整予以明确。新农合经办机构资产、人员冻结,随职能、机构整体划转人社部门。

  (三)整合机构。3月底前人社部门根据市编办文件完成经办机构、编制、人员、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等整合工作。

  (四)搞好基金审计工作。4月底前,市审计局完成全市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审计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底数清楚。

  (五)整合政策制度。6月底前,出台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确保自10月1日起,按统一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六)整合基金。8月底前完成基金整合,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七)整合信息系统。9月底前完成对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

  四、整合工作内容

  (一)整合职能。

  将新农合的行政职能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新农合经办职能移交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二)整合经办机构。

  1整合市级经办机构。将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的机构编制、人员、资产、档案、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等划转市医保中心,增设相应科室,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经办的具体工作。

  2整合县(市)、区经办机构。各县(市)新农合机构、编制、人员、资产、基金、档案、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等划转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没有单设医保经办机构的划转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新农合机构、编制、人员、资产、档案、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等划转区医保经办机构,没有单设医保经办机构的划转区社保经办机构。新农合基金划转市财政专户。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矿区医保经办机构受市医保中心委托做好本区有关医保经办工作。

  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经办机构负责本区居民医保经办工作。

  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申报登记、信息录入和医保病历本、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设备和办公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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