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城乡整合医保方案出台,个人缴费及待遇提高了吗(二)

发布时间:2016-06-27 23:29:4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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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2015年9月至12月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在2016年1月、2月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在2016年3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需等待90日后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2016年12月31日。

  2.在2015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参保缴费的大学生,享受待遇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3.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2016年12月31日。

  4.新生儿未独立参保缴费的,可从其出生之日起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六、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使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2016年的额度为每人80元。定额包干资金可以用于参保人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当年未使用的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使用并且报销比例100%。需要参保人员注意的是:普通门诊定额包干资金属于居民医保基金,不属于个人所有。对没有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额包干资金不再结转和使用。

  2016年我市居民医保新增医保待遇:按照国家建立普通门诊统筹有关要求,从2016年起我市将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制度。在定额包干基础上,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以及一级及以下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就医购药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一定金额,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报市政府同意后发文实施。

  七、咨询电话

  参保人员对我市居民医保政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市人力社保热线电话12333,江津区医保中心参保咨询电话4755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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