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村支书受贿 北京昌平区一村支书索贿52万终审获刑3年半

发布时间:2016-05-16 15:50:3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北京昌平村支书受贿 北京昌平区一村支书索贿52万终审获刑3年半》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5-16 15:50:3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新京报快讯 北京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原党支部书记张亮,任职期间以断水电、拆房屋等方式干扰村里租户正常生活,向租户索要人民币50万;并通过他人向旅行社索要2万元回扣。今天上午,北京二中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终审判处张亮有期徒刑3年半,没收5万元,同时追缴12万元非法所得。


  据检方指控,张亮今年52岁,北京人,中专文化,被捕前系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东小口镇人大代表。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12月18日被羁押;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15年1月24日被逮捕。现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

  检方指控张亮的犯罪事实有两项,2010年4月,张亮身为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其利用职务便利,将高某某在中滩村承租的大院断水断电,还通过在大院门前挖沟、拆毁房屋等方式,干扰大院的正常经营,以此向高某某索要钱款共计人民币50万元。收取该笔钱款后,张亮恢复了该大院的正常经营秩序。

  2010年4月,张亮用其职务便利,通过刘某某报名北京浩海旅行社旅游团,组织中滩村党员赴云南旅游。其间,张亮通过刘某某向北京浩海旅行社索取回扣共计人民币2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张亮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