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省警察工资上调改革方案 江苏人民警察警衔工资标准(三)

发布时间:2016-05-03 11:48:1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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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招录单位、有关考生:

  根据南京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现就做好警察(含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在确定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

  1、南京女子监狱01、02职位,金陵监狱01职位,龙潭监狱01、02、03、05、90、94职位,浦口监狱02、03、04、06、11职位,高淳监狱02、07职位,大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南京市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4月14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2、南京监狱01、 02、03、 04、 05、 06、 07职位,金陵监狱02职位,龙潭监狱04、 06、 07 、08、 09职位,浦口监狱01、 05、07、 08 、09、 10、12、90、94职位,江宁监狱01、02、 03 、04职位,高淳监狱01、 03、 04、 05、 06 、08、11、12、13职位的考生,4月15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3、市公安局01、02、03、04、11、12职位的考生:4月18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4、市公安局05、06、07、08、09、10职位的考生:4月19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5、市公安局13、14、15、16、17、18职位的考生:4月20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6、市公安局19、20、21、22、23、24职位的考生:4月21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7、市公安局25、26、27、28、29、30职位的考生:4月22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8、市公安局31、32、33、34、35、36职位的考生:4月23日上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9、市公安局37、38、39、40、41、42职位、高淳公安职位考生:4月24日上午7:00,集中地点由招录单位通知。

  (四)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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