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16城乡低保新政策解读,低保申请条件及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6-04-27 10:49:3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宁波2016城乡低保新政策解读,低保申请条件及发放标准》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4-27 10:49:34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如下是小编整理的宁波城乡低保新政策,里面有宁波城乡低保发放标准等等相关说明。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近日,市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委、卫计委联合印发了《宁波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对我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作出新的具体规定和规范。《认定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市《认定办法》有诸多惠民条款

  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是做好社会救助的前提和基础。《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均对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的组织实施在法律法规上作出明确要求。2015年1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委、省卫计委六部门联合出台了《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从全省层面对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进行了规定。为更好地推进我市认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社会救助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出台了《宁波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

  社会救助家庭认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的前提下,我市结合实际,对认定办法作了进一步补充和细化,我市的《认定办法》有诸多惠民条款。

  在《认定办法》适用范围上,明确,“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贫困残疾人救助等社会救助”应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与省认定办法相比,新增加了贫困残疾人救助认定。在《认定办法》适用对象上,除适用社会救助申请外,也适用于已享受社会救助的对象的复核复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