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包头农村新农保政策,新农保报销比例缴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6-11-12 23:44:2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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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包头农村新农保政策

  包头市最新的《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中指出,包头市养老保险金上调至140元、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3个档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继承等多个内容。此次2016年包头市养老保险新政策将于4月份正式执行。

  养老金标准上调:

  包头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原有120元的标准上提高20元,提高后包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别达到140元(60周岁及以上)、 150元(70周岁及以上)和160元(80周岁及以上)。在此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另增加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另增加20元。参保人选择个人缴费200元及以上档次并且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提高2元。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将尽快补发到领取待遇居民手中。

  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上调:

  城乡居民年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 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在调整政府补贴方面,年缴费100元至400元的分别补贴30元、35元、40元、45 元;年缴费500元至900元的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年缴费1000元及以上的补贴85元。

  补缴、继承等调整:

  另外,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自包头市新农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之日起,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 15年。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调整个人账户方面规定,个人账户存储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包括政府补贴)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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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办理条件

  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登记在本市的用人单位及职工。

  

  新农保报销比例缴费标准

  办理材料

  城乡居民:携带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照3张。

  城镇职工:

  1、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

  2、银行帐号证明;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

  城乡居民:

  1、携带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窗口提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申请,自愿选择100元—3000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2、携带户口簿和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所在社区核实,社区协办人员对参保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上加盖社区公章。

  3、养老保险窗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复核,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为其办理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业务,同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城镇职工:

  1、新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我市社会保险局办理缴费登记,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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