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时间安排和所需材料介绍

发布时间:2016-08-12 11:16:1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时间安排和所需材料介绍》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教育学习】栏目,于2016-08-12 11:16:1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以下由{大铁棍娱乐网}为您整理【2016年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时间安排和所需材料介绍】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开办程序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高校开学前,向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县(市)、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批同意后,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凡经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已被国内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二年级以下)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提交材料:

  借款人为当年考取普通高校且尚未入学的新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领取);

  (2)《申请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在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领取,也可点击下载此文件。需加盖村(社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原就读高中公章);

(3)借款人的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及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开户行名称和账号;

  (4)借款人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为已入校就读的学生,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领取);

  (2)《申请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在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领取,也可点击下载此文件。需加盖村(社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原就读高中公章);

  (3)借款人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5)就读学校提供的相关收费标准、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及欠缴学费证明。

  贷款的发放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