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时间安排和所需材料介绍

发布时间:2016-07-07 15:33:1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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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学贷款是国家为贫困学子开启的一条绿色通道。希望我们可以和梦想更进一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高度!~2016年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时间安排和所需材料介绍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来自陕西省的非免费师范生(不包括2016届毕业生)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对需要助学贷款的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陕教贷办〔2014〕17号文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家庭居住地均在陕西省。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5)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在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申请贷款。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4.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申请贷款,各县(区)在其资格认定后,优先给予其办理贷款。

  5.我校非陕西籍在校生办理生源地贷款,须先与家庭所在地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按照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与陕西籍贷款学生办理的时间保持一致,经院部审核、公示后,填报汇总表,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回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二、申请贷款金额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汉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三、预申请工作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要求,2016年生源地贷款仍需要继续开展预申请工作。所有2016年符合条件的新申请和续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的“户籍地代码”参照《户籍地行政区划代码表》(附件2)填写。各院部将汇总表于6月6日前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qgzxzx@snnu.edu.cn,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将全校的汇总表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系统。由于没有进行预申请而影响贷款申办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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